根据商务部等 19 单位《关于开展 2021 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关于发挥湖南商协会作用推进湖南商务诚信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2021 年度长沙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评价指标》、《关于开展商务领域“诚信之星”评比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关于商务诚信工作建设的要求,为建立组织健全、程序完备、操作规范、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规范诚信之星评比工作,长沙市商务领域“诚信之星” 评比活动工作小组本着自主自愿和公开公平原则,决定遴选长沙市商务领域“诚信之星”评比活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信用服务工作。现将本项目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遴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 1 家。
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服务内容
1. 向“诚信之星”评比活动工作小组提交各参与单位的信用评价结果。
2. 与长沙市信用建设联合会共同向获评单位颁发“诚信之星”牌匾和“信用等级证书”。
3. 依托大数据征信系统对相关单位进行动态监管。
4. 将评比结果通过第三方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告。
三、遴选条件
参加本次遴选活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
(二)在“信用中国”信用服务机构信息查询专栏能够查询到相关信息。
(三)有相关信用建设服务经验。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需要提供的材料要求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在“信用中国”信用服务机构信息查询专栏能够查询到相关信息的截图。
(三)“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档案截图。
(四)评分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料。
重要提醒:遴选申请需要提供的重要资料用 A4 纸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遴选申请材料一式叁份。
五、遴选规则
(一)遴选小组:遴选小组由长沙市商务领域“诚信之星”评比活动工作小组代表 7-9 人组成。
(二)遴选方式:以综合评分第一名为中选人。
(三)遴选程序:
1、由遴选小组根据遴选条件对各参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进行资格初审。
2、对通过初审的参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提交的遴选申请资料进行综合评审和打分。
3、按分数从高到低取第一名为长沙市商务领域“诚信之星”评比活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严格按照遴选程序进行,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遴选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七、遴选申请材料递交时间及方式
(一)递交资料时间:2021 年 9 月 27 日上午 9:00 至10: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二)递交资料形式:纸质版递交至长沙市商务领域“诚信之星”评比活动工作小组。
(三)递交地点:开福区富湾国际 7 栋 3802 号
联系人:代宏 联系电话:155-7481-1315
八、遴选时间与方式
拟参加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上午
10:30 前至开福区富湾国际 7 栋 3802 号进行现场遴选。
九、遴选结果公示
遴选结果将通过 2021 年长沙市商务领域“诚信之星” 评比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官方网站或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 1 天;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须实名制于 2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诚信之星”评比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反映。
附件:遴选长沙市商务领域“诚信之星”评比活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评分表
长沙市商务领域“诚信之星”评比活动工作小组
2021 年 9 月 24 日
遴选长沙市商务领域“诚信之星”评比活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评分表
备注:
1、上述证明材料在申请材料中提供的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2、遴选小组根据各申报单位的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材料,结合评分表自主独立计分。
3、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 2 位小数(百分比亦取 2 位小数),第二位小数四舍五入。
4、以上证明材料如体现了有效期的,须在有效期内方可计分。
5、申报单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如评分过程中查有虚假,则作无效处理,如中选后查有虚假,则取消中选人资格,接受相应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